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20-01-17浏览次数:

第十一条 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经中队长初审后,由所在系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组进行审核确定;并对同一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比例进行资格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系工作组提出复议,系工作组应妥善处理并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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