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作业收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科目
法学专业: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
二、收取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参加2025年10月份自学考试的学生。
三、收取时间
2025年9月5日-9月30日。
四、各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各系 | 联系人 | 电话 | 快递地址 |
法律实务系 | 徐桂梅 | 19563465781 | 明水校区3号教学楼507室 |
警务系 | 伏兆倩 | 15098703112 | 明水校区2号教学楼207室 |
公共安全系 | 张宇 | 18332161965 | 明水校区1号教学楼307室 |
司法行政系 | 王紫璇 | 15065419815 | 明水校区4号实训楼507室 |
五、收取方式
请将材料快递或直接送达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各系指定联系人处。建议使用顺丰或邮政快递。
2023级学生如已将作业提交给任课教师,无需重复提交;如有补交需求,可依照本通知要求办理。
2024级学生请按任课教师的具体要求执行。
六、作业内容
详见附件1。
七、作业相关要求
(一)作业纸要求
可至学院教务处领取纸质版作业纸;也可自行打印,打印模板详见附件2和附件3。建议优先使用附件3中A3版式。
(二)评价表和作业封面填写要求
评价表中的“出勤情况”“听课情况”“作业情况”“考核成绩”“审核人员签名”栏目由学院任课教师填写,其他项目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作业封面的“教师评价”“评定成绩”由学院任课教师填写,其他项目由学生本人填写。
(三)作业排列要求
作业提交时,所有材料须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评价表、作业封面、作业纸。
(四)作业完成要求
所有作业内容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完成,字数应符合课程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打印字体、复印、扫描或委托他人代写。凡因使用打印内容或代写行为引发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1.各科作业内容及要求
2.自考作业用纸A4
3.自考作业用纸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