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份高教自考实践考核课程作业收取的通知
2021级、2022级、2023级参加2026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学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的通知》(鲁招考〔2023〕115号)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法学专业的六科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其中4月份开考四科、10月份开考两科。现将我院2026年4月份开考科目(金融法(一)、商法、人格权法、物权法)作业的收取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取时间:3月9日-4月3日。
二、各系收取人联系方式:
系 | 联系人 | 电话 | 快递地址 |
法律系 | 徐桂梅 | 19563465781 | 3号教学楼507室 |
警务系 | 伏兆倩 | 15098703112 | 2号教学楼207室 |
公安系 | 张宇 | 18332161965 | 1号教学楼307室 |
司政系 | 王紫璇 | 15065419815 | 4号教学楼507室 |
三、收取方式。快递(或送)至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各系指定联系人处。快递建议使用顺丰或邮政。
四、作业内容
见附件1。
五、作业要求
1.空白作业纸:可来学院教务处领取;也可自行打印,打印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建议使用附件3,A3版的作业纸)。纸张排列顺序:评价表、作业封面、白纸。
2.评价表和作业封面的填写:评价表的“出勤情况”、“听课情况”、“作业情况”、“考核成绩”、“审核人员签名”由学院教师填写,其他项由学生本人填写;作业封面的“教师评价”和“评定成绩”由学院教师填写,其他项由学生本人填写。
3.所有作业内容必须由本人手写完成,字数。若使用打印字体、或找他人代写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1.各科作业内容及要求
2.自考作业用纸A4
3.自考作业用纸A3
教务处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