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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4月份高教自考实践考核课程作业收取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1-07浏览次数:


关于2026年4月份高教自考实践考核课程作业收取的通知


2021级、2022级2023级参加2026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学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的通知》(鲁招考〔2023〕115号)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法学专业的六科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其中4月份开考四科、10月份开考两科。现将我院2026年4月份开考科目(金融法(一)、商法、人格权法、物权法)作业的收取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取时间3月9日-43日。

二、各系收取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快递地址

法律系

徐桂梅

19563465781

3号教学楼507室

警务系

伏兆倩

15098703112

2号教学楼207室

公安系

张宇

18332161965

1号教学楼307室

司政系

王紫璇

15065419815

4号教学楼507室

三、收取方式。快递(或送)至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3555号)各系指定联系人处。快递建议使用顺丰或邮政。

四、作业内容

见附件1

五、作业要求

1.空白作业纸:可来学院教务处领取;也可自行打印,打印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建议使用附件3,A3版的作业纸)。纸张排列顺序:评价表、作业封面、白纸。

2.评价表和作业封面的填写:评价表的“出勤情况”、“听课情况”、“作业情况”、“考核成绩”、“审核人员签名”由学院教师填写,其他项由学生本人填写;作业封面的“教师评价”和“评定成绩”由学院教师填写,其他项由学生本人填写。

3.所有作业内容必须由本人手写完成,字数。若使用打印字体、或找他人代写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件:1.各科作业内容及要求

2.自考作业用纸A4

3.自考作业用纸A3



教务处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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