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间:2021-08-14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我系发展党员工作实际,8月13日上午,法律实务系学工党支部在燕山校区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2019级党员发展对象。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丽同志,法律实务系党总支书记郑金峰同志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学工支部书记朱伟同志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及2019级部分中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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