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管理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宣传统战部、教务处、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财务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培训和继续教育部(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二)纪检机构1个:纪委办公室
(三)教学机构8个,分别为:法律实务系、警务系(预防犯罪研究中心)、社会管理系、公共安全系、司法行政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科研机构2个,分别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职业教育研究所。
(五)教辅机构4个,分别为:图书档案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司法职业教育交流中心。
(六)群团组织2个,分别为: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