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间:2023-02-24浏览次数:
根据通知要求,省内学生资格信息经学院上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予以公示;省外学生资格信息由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了该生证明材料,同时请学生工作处对该生建档立卡身份进行了复核,确认资格属实。现将省外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学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至3月2日(截止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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