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等
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参加面试范围人员于2025年4月24日、25日(周四至周五):8:30—11:30,14:00—17:00到学院燕山校区(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教学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http://47.95.212.0:8088/#/?code=cb447d)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4.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国外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7.应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称或现聘任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的职称证明。
注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交证明材料和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无故不按时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531-58599379
附件: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1日